我们在污水处理工程中一定要贯彻《*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切实的控制水污染,保护我们的江河、湖泊、水库和海洋等地表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这样才能**我们人类的健康,才能维护生态的平衡,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来说常见的西宁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一般排放有三个去除,分别为自然水体、农田灌溉、回用(景观)。
第一类接纳水体为自然水体,如下游的河道、湖泊、海域等。自然水体是城市污水处理后常采用的出路。排放标准一般低标准为(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现阶段国家在北京以及饮用水保护区都是采用三类水排放标准,标准会越来越严格,对我们来说身上的担子会越来越重。
第二类灌溉田地,灌溉田地会使处理后的水得到充分利用,一般要求要符合GB 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使土壤与农作物免遭污染。
西宁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第三类为回用,排放水回用是比较合理的一种出路,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利用有限的淡水资源,也可以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减轻其对水环境的污染。一般要符合GB/T18920-2002《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二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对来说危害较大的就是各类医疗污水,因为此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粪大肠杆菌群、病毒、致病菌、传染病菌等有毒有害物质。此类污水基本必须要进行杀菌消毒才可以排放,国家对此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且在此基础上各地方也了为严格的地方性排放标准,如山东省要遵守的《山东省地方标准37/596-2006》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西宁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当然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国家也依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国家对特殊规定的行业了排放标准,如:
纺织染整工业执行GB 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执行GB 3544—92《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执行GB 3552—83《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GB 4914—85《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执行GB 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氨工业执行GB 13458—92《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执行GB 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航天推进剂工业执行GB 14374—93《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兵器工业执行GB 14470.1~14470.3—93和GB 4274~4279—84《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执行GB 15580—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GB 15581—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